杨奎松:1949年中央处置“紫石英”号事件策略变动史实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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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奎松:1949年中央处置“紫石英”号事件策略变动史实考

发布时间: 2023-11-25 来源:小九直播n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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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紫石英号事件,是在建国前夕与英国之间意外发生的一次军事和外交的碰撞。一方面,英国政府这时仍与政府保持着外交关系,方面拒绝承认其外交人员,双方只可以通过前线军事人员进行较低层级的接触和交涉;另一方面,英国国内政党之间,包括其政府内部始终存在不同意见,相关争论动辄见诸报端,也不时干扰着中央对事件性质的认识,并直接引发中央几度变更对被扣镇江附近江面的英舰紫石英号的处置方针。

  “紫石英”号事件,指的是1949年4月20日至7月30日,与英国之间意外发生的一次军事和外交的碰撞。在开始大举渡江之日,英国军舰进入长江下游,与发生了严重的武装冲突;接着围绕扣押受损英舰“紫石英”号,要求英方承认肇事责任,双方进行了长达三个月非正式交涉;最后是因“紫石英”号成功脱逃,事件意外地画上了句号。

  由于档案开放的限制,直到1990年代以前,人类对于这一事件的了解只能依靠当年报纸的报道和个别当事人的片断回忆。随着1980年代英国和中国相关档案的开放与利用的便利,过去长期说不清楚的事件经过,已能比较清晰地了解事件发生发展的线索。但就事件的史实研究进展而言,对事件中方面的研究明显不如对英国方面的研究来得顺利。仍旧是因为缺少历史文献,不少史实要靠回忆,因此各说各话的现象和主观推定的情况还大量存在,有些关键性史实一直得不到深入的研究和合理的解读。

  比如,整个事件最后那个“句号”,即被严格限制在镇江以东谏壁水域近三个月,人员只剩编制的1/3,船体及动力等损坏严重的“紫石英”号,为什么竟能连闯大港、江阴、吴淞口三道炮兵阵地的拦截,一气航行数百里,顺利逃走?对此,有研究者早就敏锐地注意到两军官兵在文化程度、训练水平、科学知识掌握以及装备和火力等技术层面存在的巨大差距,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两种说法:一种认为问题主要在下面,是部队对中央决策“理解上的局限性所引起的执行上的偏差”使英军钻了空子;另一种说法也强调部队对中央决策理解不到位,执行上出了“偏差”,但同时认为这件事“无论如何是一个严重失策”。只不过,它主张要看到当时“我党我军准备打过长江解放全中国,把全党的工作重点由农村转向城市的关键阶段,突然发生这个国际性的意外事件,一时情况不明,处置仓促,原是不足为怪的”。

  相对而言,笔者更赞同后一种解读问题的思路。但是,无论哪种说法,都需要对中央决策的经过和策略变动的原因、目的和实际效果,做系统和深入的考察与研究。而这样的研究目前还未能见到。

  是缺乏足够的资料吗?未必。仅从“紫石英”号逃走后相关部队举行的检讨会上透露出来的部分资料,就能了解到,自从“紫石英”号被击伤困在镇江附近江面后,中央在两个多月里至少四度变更对英舰的处置策略。“第一指示是解除武装,加以俘虏;第二指示又是‘可通过谈判争取其承认错误’;第三指示是逃跑可让其逃跑;第四指示是逃跑可击,但不要以击沉为目的。”会上负责干部的发言与事后的报告也清楚地显示,中央这一连串策略变更,不可避免地造成了前线各级指挥人员理解和执行上的困扰,不能不影响事件后来的发展结果。

  中央如此频繁变动处置策略当然是有原因、有目的的。因此,要弄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非得具体考察研究中央,特别是当时事实上全面主持军事外交工作的策略变动的背景和经过不可。否则,不仅讲不清楚此一事件为何会以“紫石英”号逃走而画上句号,而且也无法准确说明及中央是否几度变动了对“紫石英”号的处置策略,又是什么问题造成了这些变动。对此,仅仅说“情势的多变,导致了决策的多变”,或强调这是因为“当时的形势变化之快及中央决策的随机应变”,显然是不够的。

  基于上述,笔者拟尝试以最近一段时间直接指挥渡江作战的及对“紫石英”号问题应对策略的变动经过,做一具体考察。

  相信读过描写炮击“紫石英“号事件经过的文章著述的读者,一定会注意到作者们均引用了第十兵团司令员叶飞和所属23军军长陶勇在炮击了英国军舰后私定“攻守同盟”的一段对话。

  当时叶飞接到陶勇的电话报告说,在我军马上就要渡江地段对面江上两公里处,有两三艘兵舰,游弋不走,请示是否将其驱逐。因为军委和总前委通报说海军第二舰队将要起义,并规定了联络信号,故叶飞问:“这些军舰是不是挂的规定起义的联络信号旗?”陶勇说:“挂的是花花绿绿的旗。”并说:“这些军舰老在我们正面长江上不走,妨碍我们渡江,有点不怀好意,是否把它打掉?”叶飞随即命令前沿观察所升起信号,警告外国军舰迅速离开我军防区。如果不听,就开炮赶走它!陶勇得令后当即下令,于是炮战打响。叶飞回忆称,野司很快就听到消息并来电话查询:“你们怎么同英国军舰打起来,谁先开的炮?”叶飞回答说:“英国军舰先开的炮。”电话搁下后,他马上摇通了陶勇的电话,说:“江面上的军舰是英国军舰,我们把英国军舰打伤了,上面来查情况哩。”陶勇怒气冲冲地说:“有什么好查的!我最好的团长邓若波都给他们打死了!”叶飞说,之后两人订了“攻守同盟”,都说是英国人先开炮。

  这段记述,源自叶飞晚年的回忆录,有些具体史实明显不准确。但就瞒报这一点而言,却基本是真实的。因为,很快就来追查谁先开炮的问题了,“由于叶飞和陶勇达成‘攻守同盟’,事情查到第十兵团司令部也就划上了一个句号”。

  有研究者说,叶飞所以会瞒报,是“由于中央早有‘不要打第一炮、第一枪’的规定”。事实上,随着抗战结束后不断发生与美国等西方国家在华武装人员、机构的摩擦甚至是冲突,尤其是1948年11月沈阳美领馆事件后,和中央在外交问题上已是三令五申,不仅严令各地“在外交上有任何决定,均必须事先请示中央”,同时也明白准确地提出了要区别对美和“对英、法态度”等策略方针。在这种情况下,配属23军的炮六团的炮手不仅擅自开了炮,而且打的还是英国军舰,万一事情闹大了,23军的指挥员多半有人要受处分。尤其是23军司令部在炮击当天中午就上报三野,“一口咬定是人先犯我”。在这种情况下,叶飞自然也只能这样做了。

  在战争年代,战斗部队中出现这样的情况并不罕见。时任三野司令部参谋处长的王德等人,后来也特别解释过发生这种情况的一些原因。他们明确讲,参谋长后来确实打电话来查过,总前委和三野司令部也都向第十兵团司令查问过。中央会担心是必然的,因为当时“帝国主义会不会直接出兵阻挠我军渡江,谁的心里也都没有底”,“中央不希望发生授人以柄的意外事故”,闹成国际纠纷,甚至导致帝国主义联手干预我南下。但他们同时也强调说:“其实,上面查与不查,反正(下面就)是这个口径。”指挥员们都记得“人不犯我,我不犯人”的“教导”,“可是遇到有的紧急状况,来不及请示,犯了该犯的人”,最后大家“往往会一口咬定是人先犯我”。何况,谁让英国军舰开进了我内河长江,还闯入了的防区呢?

  但是,任何正确的决策不能离开信息的准确与及时。仅就交战信息而言,中央这时最容易也最应该能获得的及时且准确的信息,理应是来自己方的。但上面的例子从一个侧面说明,两军交战中发生的事情,在战争过程中远不那么容易弄清楚的。而且,想要及时准确地获得对手方的信息,哪怕是自己一方亲眼看到的信息,同样并不容易。

  仍以“紫石英”号事件最初的炮战为例,第一次战斗持续时间略长,发生在4月20日上午;第二次战斗时间比较短,发生在当天中午过后。根据当天主战炮兵部队,即配属第八兵团20军的特纵炮三团政委康矛召回忆录中的说法,他和团长李安邦是在兵团司令部开会时接到电话才得知发生了炮战的。两人得知消息后并没有急着往回赶,而是继续参加会议。直到午后接到炮战再次打响的电话,才赶了回去。他回到三江营阵地,炮战已结束了。康回忆称,他们是通过望远镜亲眼看到了伤痕累累地搁浅在对岸江边的“紫石英”号的。船舷上悬挂的英国国旗证实了它是一艘英国军舰,船的名字当时不得而知,因为只能看见船身正中央标示着的“F116”的编号。

  但令人不解的是,康矛召回忆中提到的炮战经过和对方被打伤的军舰挂有英国国旗及编号F116等关键性信息,三野司令部当天均未接获报告。一直到第二天中午,20军司令部才将头一天发生水陆炮战的信息报告给三野司令部,而且所报情况与康矛召回忆说他当天看到并了解的,几乎全都对不上号。20军报称:

  昨午有悬挂美国国旗及华文英字旗,号码为507兵舰一只,另有一匪舰160号随行,经三江营口岸线向我阵地发炮轰击,我炮兵六名负伤,乃予还击。当即将160号舰击沉,并击伤507号,该舰已东逃。

  两者的差别:第一,康矛召看到的是英国国旗,20军报的是美国国旗,并多了一个“华文英字旗”;第二,康看到的编号是F116,20军报的是507;第三,当天发生了两次炮战,20军报的是一次,而且是在中午时分;第四,当天两次炮战,一次是在英舰“紫石英”号上溯过程中发生的,一次是在英舰“伴侣”号下行救援时发生的,20军报的却是,交战的两艘军舰,一艘是挂美国国旗的兵舰,一艘是随行的军舰160号;第五,当天炮战中“紫石英”号受伤搁浅,“伴侣”号轻伤后顺流而下,暂停于江阴附近江面,20军报的是挂美国国旗的军舰被击伤后东逃上海方向,兵舰则被当场击沉。且据康矛召几天后的报告可知,当天上午炮战,炮三团毫发未损,下午交战时间虽短,却付出了炮手亡六、伤一和两炮受损的代价;20军电报却说成是中午挂美国国旗的军舰和军舰经三江营口岸线时,首先向我阵地发炮轰击,造成“我炮兵六名负伤”,我因此“乃予还击”,之后无伤亡。

  已知20日晚另外两艘英舰“伦敦”号和“黑天鹅”号,为援救“紫石英”号,进入长江海口,溯江进至泰兴南,当晚停泊于七圩港外,准备次日继续上行。21日早8时,配属十兵团23军的炮六团观察哨发现了英舰,马上逐级上报到三野司令部。三野司令部于8时20分即上报给,说明:“我二三军七圩港口外(泰兴南)本晨到兵舰二只,一大一小,上部一汉文‘英’字旗号。据望远镜观察,上除有中国人外,并有外国人。因我已实行渡江,均已下令封锁江面,请示对该舰怎么样处理,是否给予轰击,并建议新华社立即广播,告外舰离开长江,退回上海停泊。战区范围船舰损失,由其自行负责。”

  不难发现,这样一个时间段前线部队的官兵绝大多数都弄不清海军舰船上悬挂的外国旗到底长啥样子,看见的只是“花花绿绿”的旗子,连军舰上的旗帜和外国军舰上的旗帜都分不清,更不必说区分英国国旗和美国国旗了。因此,三野司令部21日上午和中午,依据两支部队的报告分别发给中央的电报,都讲得十分含混。一电说20日曾轰击一艘悬挂美国国旗及华文英字旗的兵舰及一艘“匪舰”,对方向我轰击,伤我炮兵6名后,“乃予还击”,取得了击沉“匪舰”一艘、击伤且逼退敌舰一艘的战绩。一电说21日上午又到一大一小两只挂有一汉字“英”字旗帜的兵舰,船上有中国人,也有外国人。三野上午还电询“怎么样处理”,因未得中央电示,故“已令部队,如悬外国旗号之舰向我射击,以阻我渡江时,应予还击”。只是它仍旧希望能够通过新华社广播,能促使“外籍船舰在此战时停止行驶”,想尽可能的避免与之交战。

  多半是由于一段时间以来无日无夜地应对北平和谈和落实渡江战役计划及攻打太原等问题,一向有睡眠问题的,自4月18日上午到21日傍晚,连续休息了三天多,未处理任何文电,直到21日傍晚才陆续开始阅读紧急函电。故三野21日上午8时20分的紧急请示电,直到当天18时才回复。从电文中或可看出,第一,这时还没有收到或读到23军司令部当天午后发给三野司令部关于刚结束的炮战的情况报告。因为新的报告已明确提到交战的敌方是“英舰”了。第二,指明回复的虽然是三野8时20分来电,但他应该读到了三野当天午时转报的20军汇报头一天炮战的电报,因为只有20军的汇报中明确提到有“匪舰”随行与参战。再加上20日炮战战绩超出想象的好,故强烈怀疑“你们所说的外舰可能是伪装的”。而且他对由岸炮打击水面兵舰也有了相当的信心。鉴于渡江作战计划必须按时实施并完成,因此他明白指示:“不管真假,凡擅自进入战区,妨碍我渡江作战的兵舰,均可轰击,并应一律当作兵舰去对付,装作不知道是外舰。新华社亦不要发广播去劝告,看其反应如何再说。”当然,为防万一,也特别强调,如确是外国军舰,则先要弄清楚对方是否有阻我渡江的企图,“如该外舰对我渡江在实际上无妨碍,则可置之不理,暂时不去打它”。

  两天的炮战结束后,从参战部队到,仍不十分清楚对手到底是什么人,甚至第二天炮战结束后,那艘被打伤搁浅在三江营炮三团阵地对面的军舰都找不到了。

  确切得知打了英国军舰,包括严重受损的“紫石英”号急需营救,是在22日凌晨读到英国驻北平总领事包士敦(M.P.Buxbon)给朱德总司令的来信之后。读信后,他于凌晨3时以名义电告总前委及三野代司令员粟裕和政委张震:“英国驻北平总领事要求我军对于英舰两艘营救被击损之英舰紫石英号船员一事予以便利,我们意见在不妨碍我军渡江作战的条件下,可予以营救之便利。”“营救事务完毕后,如英方仍要求开往南京护侨一事不能同意,但如其不听劝告,仍开南京,只要不向我开炮及不妨碍我渡江,我亦不要攻击他们。”

  22日上午,又通过新华社和外事组编译的中外电讯,了解到炮战的许多细节。午时,再度以的名义致电粟裕、张震,并告总前委等,告诉他们:“据外国通讯社传,四月二十日在口岸附近江中被击损的兵舰是英国由上海派往南京护侨的紫石英号,一千五百吨,被击伤后在镇江以西十五英里玫瑰洲处搁浅,已沉没三分之二。当紫石英号在口岸附近发生炮战时,停泊南京的另一艘英国小驱逐舰伴侣号驶往增援,又被击伤,向玫瑰洲下游廿十五公里处行进中。紫石英号死十七人,伤二十人,伴侣号死九人,重伤三人。以上两舰出事后,在上海之另一艘英国驱逐舰黑天鹅号亦即开赴出事地点救援。此外尚有英国一万吨重巡洋舰伦敦号载有英国远东舰队第二指挥官马顿中将,于二十日晨到达吴淞口外,原定往上海的。闻紫石英、伴侣两舰战讯,亦改变路程,向出事地点开去协助救援,等情。” 显然对三野此前报告内容与外国通讯社所述情况较多不符颇感疑惑。他特别说明:“以上均是英美通讯社报导”,但既与三野“报告的情况有些不符”,仍“请粟、张查明再告。格外的注意调查下列各点:(甲)二十日被我击沉之一六〇兵舰,是否确系兵舰,或者即是英舰紫石英号。受伤东逃之五〇七号兵舰,是否即为英舰伴侣号。(乙)二十日作战时的确实情况如何,是否该两舰先向我开炮,我方死伤确数。(丙)英舰黑天鹅号及伦敦号现到何处,是否有向我报复之行动。(丁)依据整个情况看来,该英舰等是否有帮助阻我渡江之阴谋,或者真是为着护侨。(戊)我军渡江情况是否已被英舰有所妨碍。”

  从次日三野司令部的回电可知,下面的部队仍坚持21日中午所报20日和21日炮战情况的说法,野司也注意到“详情”仍须“继续调查”,故只将部队再报的信息稍加整合,即报给了军委。其电称:“(一)哿(20日)午由镇江方向东来悬英国旗之兵舰二只,在驶至三江营口岸段时,我炮兵即予轰击,英舰亦即还击,共向北岸发射炮弹六百余发,我野炮二、榴炮一被毁,并亡战士五、伤二;我则发炮共百余发,当将一〇六号舰击沉(在马辰尚在口岸对江,已沉下大部,烟囱上部尚露出水面),五〇七号为我击中八炮,烟囱击坏后仍向镇江方向驶去。(二)马日上午在七圩港(泰兴南港口,我出港口)江面驶来悬英国旗舰二只,先向我开炮(亦说我战防炮先打),我即还击,命中九炮,并击毁炮二门。该两舰旋即取下英旗西去,驶至口岸附近为我各地炮兵轰击后东驶,经七圩港时,舰上用播音器向岸上高喊‘我们不是你们的敌人’,当时我未予炮击……该舰已驶沪,然番号无法查明。”

  不难看出,新的报告更加剧了信息的混乱。一个最明显的误报,就是将20军先前所报20日被炮击的两舰,即挂美国国旗、编号507兵舰一只,与“匪舰160号”,改成了英舰二只,但一编号仍为507,另一编号则改成了106。而507和106这两个编号,正是23军21日中午所报当天被炮击的两只英舰的编号。把这两个编号用在了20日被炮击的两艘英舰身上,也就从另一方面代表着23军21日中午所报被炮击的两艘英舰的编号是错的,而且野司这个报告再讲到21日被炮击的另两艘英舰时,也无编号可用了。这也是怎么回事它最后只能说:“该(两)舰已驶沪,然番号无法查明。”

  野司整合的这个报告,仍旧说20日炮兵只与两英舰在中午打了一次,并坚称当即将其中一艘击沉,甚至还描述说该舰“马辰”(即21日早上)“尚在口岸对江,已沉下大部,烟囱上部尚露出水面”。不过,和此前20军和23军的报告相比,这个报告也在一些说法上有了明显改变。比如,明确了打的是“英舰”,同时不再说20日挂美国国旗之兵舰与“匪舰”经三江营岸先向我阵地发炮轰击,改称两舰“驶至三江营口岸段时,我炮兵即予轰击,英舰亦即还击”。又如,将原来所报“我炮兵六名负伤”,改为“我野炮二、榴炮一被毁,并亡战士五、伤二”。另对21日炮战,虽仍说是英舰二艘“先向我开炮”,但专门补充说明,称“亦[有]说我战防炮先打”。同时,增加了21日两舰被击伤退经七圩港时,曾用舰上播音器向岸上高喊“我们不是你们的敌人”,然后称“当时我未予炮击”。实际上,这一情况也不是发生在21日炮战打响之后,而是炮战开始之前。

  不过,野司这个报告发出时,已不再关心他在22日午时所提出的谁先开炮和英舰是否意在干涉我渡江等问题了。因为他意外地发现,他想了解的“我方伤亡确数”,远远超出了他的想象。三野前委转来的23军的电报中已写明:仅21日因遭受英舰轰击,“我31团邓若波团长中弹阵亡,参谋长王保哲重伤牺牲,政委陈坚带花,负伤者40余人,并打坏民房甚多,伤群众很多”。当晚就要执行渡江作战任务的部队指挥官集体伤亡,下面官兵数十人未战而伤,这不能不让身为战役最高统帅的大为震怒。

  这一天,凌晨才发出对英舰“可予营救的便利”,包括对由进入长江逆水而上来救援“紫石英”号的两艘英舰,“只要不向我开炮及不妨碍我渡江”,就“不要攻击他们”的指示;中午才指令粟裕、张震调查炮战实情,并明确说了“情况没有完全弄清楚(包括英国方面的舆论)以前,新华社亦暂不报导此事”的态度;然而当天深夜,至少是23日凌晨,他就不再理会外电的种种说法,也不再考虑弄清楚情况了,下决心要给肇事的英国当局一点颜色看看。

  23日晨,以名义致电总前委和粟裕、张震等,要求立即“加强江阴方面的炮火封锁”。此封锁固然有“使军舰不能东逃“的考量,但最大的目的是要阻止“伦敦号”及“黑天鹅”号等英舰西来救援。电报明确指示:英舰“如敢来犯,则打击之”。至于英人提出的救援要求,“可给以营救的便利”,但只允许英国驻南京大使馆派出的一等秘书进入战区联络。由于英方“此种与中国人民及人民为敌的行动一定不可以容许,英方必须承认错误并赔偿相应的损失”,故英人若想进入战区救援,必须先“承认错误,即不得我方许可,擅自进入人民防区,且与兵舰及南岸敌军勾结一起,向我军攻击,致使我军遭受巨大损失”。据此,甚至明令粟、张:“你们占领镇江后应即将紫石英号俘获,解除其武装,逮捕其人员,但须给以适当的待遇,不要侮辱他们。对其伤员予以医治,但不要释放。必须英方派出正式代表和我方代表举行谈判,成立英方承认错误的证明文件之后,方以释放。或者将伤员释放,而将其他人员扣留不放。”

  紧接着,新华社也受命公开发表了亲拟的《人民战胜英帝国主义军舰的联合进攻》的通讯稿。该文根据三野之前转发的20、23军电报的说法,并结合外电提供的英方的说法,强烈谴责英国舰队在我军准备大举渡江的时候,协同海军,于20、21两日向我军发起进攻,造成我军“伤亡二百五十二人,阵地及武器被毁一部”。文称:“直到二十一日夜间,我军还以为上述各舰都是的军舰。到二十二日,从各方面收集情报,方才知道上述诸舰中,竟有四艘是英国军舰。据此,愤怒地写道:“英帝国主义的海军竟敢如此横行无忌,和反动派勾结一起,向中国人民和人民挑衅,闯入人民防区发炮攻击,直接参加中国内战,致使人民遭受巨大损失,英帝国主义政府必须担负全部责任。”

  1949年4月23日,部队撤离首都南京,改编自济南战役中起义部队的35军先行占领了了南京。两天后,中央华东局即就外交政策问题向去电请示方略。对于英国大使馆可能就“紫石英”号军舰事前来交涉一事,电报表示:“我们当本军委卯梗电示原则办理”,但也提到:“这样办势必承认其在这样的一个问题上的外交代表资格,在外交惯例上究以何种方式为当,我们毫无经验”,“请指示”。

  对此,周恩来25、26两日,接连去电总前委并粟裕等,具体指示了进入南京后对涉及外交和外国人的问题应该采取的根本原则和解决的方法。再度重申:“对驻在南京的各国大使馆,我人民军管会仍本我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和他们并无外交关系的理由,不要和他们发生任何正式的外交来往”,“我方人员对各国大使馆、公使馆及其中外交人员仍采取冷淡态度”,只应把他们当做外国侨民接待。他们的意见应转达上级,绝不承认他们为外交人员。对有外国军队、军舰、空军及手持武器的外国人参加的战斗行动,包括对抵抗我军检查,企图行凶的外国人,应该实行自卫,但同时要逐级上报,请求指示。

  在这两件分别以中央和名义发出的外交指示电中,都未提及对英国大使馆前来交涉救助“紫石英”号时的解决的方法问题。这是因为,华东局请示电中提到的“卯梗”电,就是前述4月23日晨给总前委及粟裕、张震等关于“应即将紫石英号俘获,解除武装,逮捕其人员”的那封指示电。也就是说,对卯梗电示的任何修正或改变,特别是对“紫石英”号的处置问题是不是应该有所调整,这时都只能由来做出。而震怒情况下的决定,毛冷静后也大都会调整或修改的。

  这次的情况也是如此。26日,就去电总前委及粟、张等,改变了三天前俘获紫石英号并逮捕其人员的决定。新的指示是:“(一)关于英舰紫石英号第一步请你们调查情况(搁浅地点、损伤状况,及人员状况),报告我们,再定解决的方法。目前不要俘虏该舰,也不要逮捕其人员。如英大使馆派员和你们接洽,你们可以南京卫戍机关派出的人和他接谈,接谈时按前电所告方针处理。(二)没有外交关系是可以谈判和分别解决局部问题的,过去胶东和青岛美方曾有数次美国闯入我区的问题”,就是谈判解决的。

  寻找“紫石英”号停泊地点的问题,26日当天就解决了。已经过江的炮三团政委康矛召于这一天报告八兵团党委称:当天发现该舰停泊于谏壁西二里之东窑村一带江面,并已派人向其代表转达了方面关于该舰停留该地不得移动等项要求。康矛召这时还不知道军委已经改变了俘虏“紫石英”号官兵的命令,故还在解释说,因实施军团首长要求的“解除其武装,逮捕其人员”的行动,需要部署周密警戒及炮火“方能冀其有效”,所以暂时还只能考虑先劝诱“该舰官兵大部分离舰”。

  并未能马上得到八兵团转报的康矛召的报告,但紧接着就读到了一忧一喜两条重要信息:一是美国国务院发表了其驻南京大使住宅遭十余武装士兵侵入,故训令驻南京美国军事参赞提出强烈抗议的声明;一是有消息称,在上海的美国军舰,“为避免引发纠纷”,已于26日下午主动从上海撤至吴淞口外。

  一直在防备美国可能的武装干涉,为此不仅推迟了向西南进军的计划,将两个野战军的兵力都用在了华东沿海方向,而且渡江前也多次发布指示,强化对部队和干部进行外交政策方面的训示和教育,结果这时仍旧出现了35军官兵闯入美国大使官邸这样的事件,这不能不让他十分恼火。他于27日凌晨去电粟裕,严厉批评:“你们部队对如此事件不经请示,擅自行动”,“证明对外交问题你们对下级似乎事先毫无教育”。他再度警告称:此种情况再不引起注意,是“可能出大乱子”的。

  而另一消息一天之后即得到了证实,并且不仅美国军舰撤到了吴淞口外,在上海的一营美海军陆战队,甚至英国军舰“伦敦”号等,也都一同撤出了上海。这些消息让颇感欣慰,他于28日凌晨电示总前委和粟裕等称:“ 英、美采取此种态度于我有利。”他告诉他们说:“现美国方面托人请求和我建立外交关系,英国亦极力想和我们做生意。”故“关于侵入司徒雷登住宅一事,美国可能向我南京当局提出一个口头的或书面的抗议。但是只要我方不继续发生此类事件,美国是不会将此事扩大的”。同样,“英军舰紫石英号事件,似乎是一个偶然事件,英国连抗议也没有提。因此我们除借此作宣传教育人民外,实际上我们亦不必扩大这件事”。

  这时首度提出:“如果美国及英国能断绝和的关系,我们大家可以考虑和他们建立外交关系的问题。”因此,他也开始特别强调要注意保护好“英、美侨民”,“首先是美、英外交人员”的问题。电文表示:“我方对英、美侨民(及一切外国侨民)及各国大使、公使、领事等外交人员,首先是美、英外交人员,应着重教育部队予以保护。”

  基于这一新的形势发展,特别是考虑到部队即将进占上海,开始明确地把不经请示,擅自炮击外舰的问题,归入到违反外事纪律的错误内,严加告诫。在29日给粟裕、张震并总前委的电报中,他除了要求三野“须事先严戒部队到吴淞后避免和外国军舰发生冲突。不得中央命令,不得向外国军舰发炮”外,同时根据外电报道的消息,首度指名道姓地严斥违反外事纪律的部队和人员。其电称:

  (1)从外国方面反映,南京已于27日起停止外国记者发电报,此事又是三十五军擅自处置的,不但不得中央同意,似乎也未得你们同意。似此轻举妄动,所谓反对无纪律无政府状态在该军丝毫不起作用。一切外交事件不论大小均须经中央同意方能办理,该军全不遵守。该军如此,他军恐亦相同。南京为各国大使公使集中地区,中外观瞻所系。如此妄为,极为危险。你们应立即通令全军,告诫尔后再有此类擅自处置,定当从严惩办。陈士榘二十五日已到南京,此事是否陈士榘所为,望即查明电告。

  (2)从外国反映,南京有江南先遣军副司令吴德龙、政委杨毅甫(均译音),派一个名关玉的接见法国新闻社记者,发表谈话,说些不三不四的话。请令陈士榘调查是否冒名撞骗分子所为。关于我党政军人员未奉命令不得和任何外国记者及外国人接谈任何事情,你们是否已向部队下达通令。

  但是,就在开始考虑改善与英、美政府的关系,包括准备淡化“紫石英”号事件的宣传,并设想新的处置办法的时候,同样一则来自外电的消息,又给了他很大的刺激。

  事情很简单,4月26日英国下议院反对党领袖丘吉尔与首相艾德礼的辩论记录登上了报纸。最刺激的主要是两点,一是丘吉尔赤祼祼地主张,早就应该派航空母舰去中国水域,通过宣示武力报复的威慑,来为处于危险和不幸中的英国侨民提供保护。二是艾德礼声称,英国军舰进入长江,是经过国民政府允许的,且据英国大使馆秘书讲,“紫石英”号去南京是替换在那里执行护侨任务的“伴侣”号,也是得到方面允许的,当时的要求是该舰必须协助渡江。

  读到相关译文后十分气愤,当即以人民总部发言人李涛的名义发表声明斥责丘吉尔和艾德礼。说:“丘吉尔先生,你‘报复’什么?英国的军舰和的军舰一道,闯入中国人民的防区,并向人民开炮,致使人民的忠勇战士伤亡二百五十二人之多。英国人跑进中国境内做出这样大的犯罪行为,中国人民有理由要求英国政府承认错误,并执行道歉和赔偿。难道你们今后应当做的不是这些,反而是开动军队到中国来向中国人民进行‘报复’吗?”声明同时斥责“艾德礼首相的话也是错误的。……长江是中国的内河,你们英国人有什么权利将军舰开进来?没有这种权利。中国的领土主权,中国人民必须保卫,绝对不允许外国政府来侵犯。”

  几乎与此同时,也马上去电总前委等,专门就艾德礼26日在英国下议院所称人民曾要求“紫石英”号协助渡江一事发出责问,称:“你们或三十五军是否曾经和英国人接触,并说过这些话?”他严厉批评道:“假如说过这些话,那是错误的。”也因此,他不能不再度苦口婆心地叮嘱说:“你们和英国人接触时除向他表示英政府应当承认错误并实行道歉和赔偿以外,关于英国人向你们的要求,你们只表示待考虑,而不要答应他们什么,然后将英国人的要求和你们的意见报告中央,听候处理。”

  5月1日,《人民日报》在头版公开发表《人民总部发言人为英舰暴行严正声明》。这是官方首度就“紫石英”号事件进行公开表态,也首度把方面解决“紫石英”号事件的条件摆在了世人面前,即“要求英国政府承认错误,并执行道歉和赔偿”。

  隔天,看到声明的英国驻华大使就派员通过南京市军管会外侨处,要求与交涉解决救援“紫石英”号的问题。南京市委与三野和华东局负责人沟通后,很快把这一情况和他们的意见报告了中央。

  5月5日,受委托,周恩来起草了中央复电南京市委并告华东局等电。答复称:“关于紫石英号军舰的交涉,我们应以前线司令部名义与该舰负责人员进行直接谈判,如南京英大使馆有人从中参与,我们只承认其以个人资格商谈救护该舰伤亡人员,如涉及该舰的责任和行动,我们应坚持与紫石英号直接谈判。”但谈判不应在南京,而应在肇事地点为有利。我方代表可以派第八兵团政委袁仲贤为正代表,配以副代表一人,以肇事方英国远东舰队为对手。

  5月7日,袁仲贤受命主持会议,研究讨论与英国远东舰队交涉谈判的步骤和要求。康矛召被任命为副代表,负责与“紫石英”号联系并转达方面的各项要求。

  经过一番接触,康矛召于5月18日才得以正式致函“紫石英”号代理舰长克仁斯,函称:“中国人民镇江前线司令部对于英国海军军舰于4月20日侵犯中国人民阵地之暴行及其所应负之责任,决定经由谈判解决。镇江前线司令部已指派康矛召上校为谈判代表,要求英方也指派相应的代表举行谈判。”在双方谈判未取得结果之前,“紫石英”号不得移动。

  在康矛召与克仁斯几度交涉后,袁仲贤与克仁斯于5月24日在镇江前线司令部见了面,克仁斯转交了英国远东舰队总司令布朗特海军上将的一份电函,内中说明他无权决定在这一事件中涉及英国责任问题的任何讨论,并对不放行“紫石英”号的做法表示难以理解,他甚至语带威胁地声称:继续扣押“紫石英”号将会“产生严重的国际后果”。而袁仲贤也让康矛召向克仁斯提供了一份备忘录,请他转发给布朗特。这个备忘录明确坚持英方代表必须承认其军舰开入中国内河和管辖区域并开炮的行为是错误的,必须就此向中国人民道歉,同时还要赔偿中国人民及当地人民所受损失。备忘录承诺,在英方履行上述责任后,方面当会与英方讨论肇事军舰及其人员撤离长江的办法。

  接下来的情况可想而知。已经颜面扫地的英国远东舰队司令拒不认错,他再度申明,道歉或者赔偿都不在他的职权范围内。“紫石英”号代理舰长克仁斯很清楚地知道这一情况,但在了解到康矛召是参加炮击“紫石英”号的部队指挥官之一后,他认为绕过康矛召,直接与负责官员进行接触,或许还有转圜的可能。基于此,英国驻华大使馆很快又联系了南京军管会外侨处,试图让布朗特以英国海军远东舰队总司令的身份直接接触南京军管会主任。但外侨处的答复是,只有镇江前线司令部有权处理此事,且英方必须承认错误,承担责任。

  对于决心要在1949年实现“打倒蒋介石”,建立新中国这一目标的来说,这个时候唯一可能阻挡其前进脚步的,就只剩下美国的军事干预了。就在5月26日,当负责与英方谈判的袁仲贤和康矛召看到英国远东舰队总司令来函发出不放“紫石英”号可能导致“严重的国际后果”的威胁时,也接到了斯大林警告美、英很可能会在向南挺进的人民主力的后方——青岛、天津、塘沽——登陆的电报。因此,他还是要再做一些预防性的部署。用他的话来说就是:“近日各帝国主义国家有联合干涉革命的某些象征”,“这种象征将来是否会演成干涉的事实,目前还不能断定。但我们应当预筹对策,以期有备无患”。

  但可以肯定的是,这时已经不那么担心美国出兵干预的问题了。他明确认为,部队打过了长江,占领了上海、宁波、福州等处,“美国出兵干涉的可能性就很少了”。因此,他固然按照斯大林的警告调整了北方沿海港口的防御,而他更看重的,还是南下部队推进的速度。他明确认为,只要三野两个月内能占领福州,二野就不必留在沿海,可以准备入川“解决西南问题”去了。这一切判断都和他能够越来越多了解美国和英国的各种信息有关。特别是在5月28日占领上海,确认了之前所传美军已从青岛撤退的消息属实,上海美舰及其海军陆战队,连同英国军舰也都退到了吴淞口外,再加上南京市委发来了美国驻华大使司徒雷登主动示好的种种表态,这些都在在增强了对即将诞生的新政权将会获得国际承认的信心。

  其实,在5月1日发表的“为英国军舰暴行发表的声明”中,就委婉地在行文中写上了这样一句话,即“在平等、互利、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基础上,首先是不能帮助反动派”的前提下,“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和人民政府愿意考虑同各外国建立外交关系”。

  5月10日,以中央名义去电南京市委,具体指示外侨处负责人黄华与美国大使司徒雷登谈话要点。其中也特别提到:“如果美国政府愿意考虑和我方建立外交关系的话,美国政府就应当停止一切援助的行动,并断绝和反动残余力量的联系”;如果“司徒雷登愿意继续当大使和我们办交涉并修改商约一点,不要表示拒绝的态度”。

  5月30日,在新华社《祝上海解放》的社论中,又刻意加写了同样的文字,即美英等“外国政府如果愿意开始从中国事变中吸取教训,那么,它们就应当着手改变它们干涉中国内政的错误政策,采取和中国人民建立友好关系的政策”。

  6月3日,了解到“美国有利用逃亡政府尚存在时期,提出对日和约之可能”,又指示黄华向司徒雷登透露:“新政协可能在占领广州后召开”,联合政府不久即将成立,因而美国方面应该明白:“现在政府已经逃亡,不久即可完全消灭,各外国不应再与该逃亡政府发生关系,更不应和该逃亡政府讨论对日和约问题”。

  6月15日,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开幕式上,更是直截了当地宣布说:“我们所反对的只是帝国主义制度及其反对中国人民的阴谋计划。任何外国政府,只要它愿意断绝对于中国反动派的关系,不再勾结或援助中国反动派,并向人民的中国采取真正的而不是虚伪的友好态度,我们就愿意同它在平等、互利和互相尊重领土主权的原则基础之上谈判建立外交关系的问题。”

  需要说明的是,在1949年的头几个月里,无论对内对外,都不曾做过这类表示。一方面是因为当时还没有建立新政府的具体时间表,对新政府建立后国际承认及其必须要面对和处理的外交问题,还没有具体研究和考虑;另一方面,则是因为当时的着眼点还在夺取政权可能引发的阶级斗争问题,基于俄国十月革命后遭受列强武装干涉的经验,格外担心新政权的稳固和帝国主义与国内反对派勾结起来“从内部来破坏革命”。因此,从1月政治局会议到3月七届二中全会,中央都明确强调:“不忙与美英帝国主义建立关系,不论是我们承认他们,还是他们承认我们。”准备“经过一二年后,待中国问题解决了,全部解放了,学会了管理城市,站稳了脚跟”,包括把帝国主义在中国的经济的和文化的基础“全部干净搞掉“,到那时“再说承认的话”。

  但是,正像斯大林指出的,由于政府已分崩离析、摇摇欲坠,起不到中央政府的作用,又没有成立新的中央政府取而代之,以至当时中国已无政府。这不仅“从对内政策观点来看是很危险的,从中国的国际地位来看也是很危险的”。特别是在涉及要延续中国的国际地位,如联合国安理会席位问题,以及维护中国主权,如对日和约等问题时,都因中央不具合法地位,将会陷入一种十分被动的状况。司徒雷登对此也讲得很堂皇:中国“尚无一个新中央政府成立,(各国)没有承认对象”,按照国际惯例美国也不能轻易断绝与旧政府的关系,因此也不可能直接和讨论对日和约及等。

  这种情况使得和中央不能不开始加紧新政府的建立并考虑新政府“与各国建立正式外交关系的问题和参加联合国及其他国际组织和国际会议的问题”,也不能不开始通过各种方式表达出愿意在一定条件下与资本主义各国包括美国发展外交关系的意愿。

  恰在此时,以为首的总前委致电,对用谈判方式解决“紫石英”号事件表示了不同意见。电报提出:

  一、我们原打算争取对方表示承认错误,就可在保留条件下允其开走。现在看出对方恐不愿有承认错误的表示,因此我们觉得可以再退一步,即在对方再事恳求放行的条件下,允其开走。

  二、我们一般估计“紫石英”号军舰不敢偷走,但准备对方偷走是必要的。如该舰偷走,可让其偷走,亦不必予以炮击,因为今天没有必要造成一个全国性的反英帝国主义运动的必要。但我应于其偷走后发表一个声明,指出其做贼心虚,不敢用谈判途径解决问题,并声明保留其英海军道歉、赔偿损失的权利。

  三、目前我们不宜在紫石英号事件这样的军事性质的交涉中对峙过久,而宜在其他政治的或经济的问题上予以反击。

  读过总前委来电后,因忙于西北军事,特别是政协筹备会等事项,多半也是因为总前委的意见和军委之前的意见出入较大,故考虑再三,6月9日委托周恩来代为起草复电。

  6月10日,周恩来拟就对英舰“紫石英”号处理办法的指示电,同意总前委来电所提办法,建议可以命康矛召以公函通知克仁斯到我镇江前线司令部与袁仲贤将军会谈。届时袁可根据英舰四艘武装侵入中国内河及炮轰我军阵地的基本事实,口头驳斥英国远东舰队总司令布朗特此前无理的和威胁的言辞。在此基础上“应劝导其承认英国军舰闯入未得许可的中国领水和战区为基本错误,至少应劝导其承认无法取得我军同意即行开入亦为冒失行为”。在英方接受我方要求并同意交换备忘录的情况下,可具体商定“放走紫石英号并监视其下驶”的办法,以后再谈判英国海军的责任及认错、道歉、赔偿问题。

  审读了周的电稿,没有提出不同意见,但还是加写了下面一段话:“你们估计紫石英号一般地不会偷走,但应准备该舰如采取偷走办法时的对策。我们认为,如果紫石英号采取偷走办法时的对策,我方军舰及江岸、炮兵应装作不知道是紫石英号而让其逃去(此点应事先秘密通知有关方面)不要攻击。然后迅即发表声明加以申斥。”这一点与总前委的意见是相同的,但他同时补充说:鉴于英海军发言人提到有一艘小型军舰黑天鹅号将驶赴上海,应严密戒备,“防止香港英国军舰可能偷入我长江防线接走紫石英号”,“如果紫石英号经过江阴偷走,可不予炮击;如果黑天鹅号试图偷过吴淞或江阴进入内河则必须给以打击”。

  根据、和总前委的这一处理意见,袁仲贤于6月20日约见了克仁斯,宣布说:如果布朗特上将派出的代表确能尊重事实,以适当方式承认英舰未获许可而闯入中国内河和我军战区的“基本错误”,则我方可优先考虑将放行“紫石英”号与今后继续谈判道歉赔偿的问题分开解决。如布朗特同意上述方案,在交换一项正式换文后,我方即可放行“紫石英”号。袁仲贤提出的换文内容包括:英方承认基本错误;我方允许“紫石英”号驶离;其他问题留待以后谈判解决。

  听到这个消息,克仁斯颇为振奋。他马上给布朗特上将去电报,转达了袁仲贤的提议。两天后,他又再度去见了袁仲贤,以确认方面的说法。袁也再次重申了20日的说法。

  但是,外交谈判过程中双方,包括双方任何层级谈判人员,对任何一个措辞的调整和理解上的差异,都可能会带来意想不到的结果。

  在周恩来起草的中央6月10日的复电中,同意通过谈判放走“紫石英”号的一个基本前提,是英国方面要承认其军舰闯入中国内河并向开炮这一“基本事实”。但对这一“基本事实”错误程度的认定,复电给出的却是两个选择:一个是“基本错误”,一个是“冒失行为”。周恩来如此措辞,无疑是接受了总前委所强调的,鉴于“对方恐不愿有承认错误的表示”,和“目前我们不宜在紫石英号事件这样的军事性质的交涉中对峙过久”,因而在某种程度上接受了其提出的“可以再退一步,即在对方再事恳求放行的条件下,允其开走”的意见。也就是说,考虑到已经代表人民公开“要求英国政府承认错误,并执行道歉和赔偿”,故完全不提“错误”两字就放走“紫石英”号,政治影响不好;但坚持对方必须“承认错误”,又达不到尽快解除对峙的目的,因此也就给出了“至少……承认……冒失行为”这一退而求其次的措辞上的选择。

  但是,从克仁斯20日面见袁仲贤当天发给布朗特的电报可知,袁当天的表述并没有明确告知周恩来所给出的两种措辞的选择。克仁斯22日再度见袁想要得到布朗特所能接受的措辞,袁给出的答复仍旧是:英方承认“基本错误”,允许“紫石英”号驶离,其他问题留待以后谈判解决。左右为难的克仁斯当天发给布朗特的电报,没有再提“基本错误”一词,而是把袁仲贤提出的要求改述为:“如果英国代表同意在换文中‘承认英国军舰未经允许擅自闯入中国人民前线地区的基本事实’,并保证其后谈判将继续进行的话,可以先行将军舰放行。”

  布朗特随后给袁仲贤发来的备忘录换文,自然没提到“基本错误”一词,也没有提到当作“基本事实”内容之一的“擅自闯入”一词,更不曾提开枪开炮问题,只表示对“未经中国人民之同意而进入中国人民之前线地带”,“致双方之伤亡”,“深切遗憾”。

  不过,这一交涉结果和布朗特的函件显然再度使事情复杂化了。本来,对总前委关于“在对方再事恳求放行的条件下,允其开走”的意见,就是有所保留的。他之所以同意“让其逃去……不要攻击”,只是理智上相信总前委关于“不宜在紫石英号事件这样的军事性质的交涉中对峙过久”的意见,是有道理的。但假装不知道,让其“逃走”可以;允许英方既不认错,也不道歉,就堂而皇之地把“紫石英”号开走,他在情感上是难以接受的,也认为在政治上影响不好。读到袁仲贤与克仁斯的谈话内容,注意到英人不仅否认先开炮,而且连擅闯中国内河的错误都不认,这自然让他大为不满。一年前他曾指导处理过与“紫石英号”事件情况类似的王疃院事件,也是要求肇事美军认错道歉,双方交涉僵持长达4个月之久,最后美方还是由其海军西太平洋部队司令白吉尔致信时任山东兵团司令的,承认美军士兵不该擅入辖区并致歉,才处理问题的。显然无法理解,一年前美国人没有打死打伤我方人员,我们都能坚持到让他们认错道歉才放人,今天英国军舰打死打伤我方那么多人,我们为什么就不能坚持到他们认错道歉后再放他们走呢?

  6月23日,借着回复上海市委并告华东局的一封电报,间接向总前委表达了他对“紫石英”号处置问题的这一态度:“对紫石英号的方针,必须英方承认不得人民同意擅自侵入中国内河是错误的这一点(不着重谁先开枪,因为这是没有多大关系的,重要的是擅自侵入内河,只要是擅自侵入,我军就必须打它和扣留它。也不要着重正当渡江的时机,重要的是擅自侵入人民控制的内河,不管什么时机,都是不能许可的),才能释放,否则决不能释放。”

  由于发了话,袁仲贤和康矛召自然也不再理会克仁斯了。一直拖到7月5日,克仁斯好不容易约康矛召见了面,询问方面对他一周多前转交的布朗特的函件有何意见。康矛召把6月10日和23日指示中的话结合起来,提给了克仁斯,作为方面允许“紫石英”号开走的最低条件。简言之就是:英方必须承认其四艘兵舰不得人民同意擅自侵入中国内河及前线地区这一基本错误。

  不难想象,双方之间的谈判至此又回到了原点,英方的态度也因此更加倒退了。总前委接受了在谈判问题上的意见,同时也指出,继续僵持的结果,“紫石英”号逃走的可能性更大了。对此,毫不犹豫地答复称:坚决打击,不使其逃走。当然,电文是将“紫石英”号逃走,与吴淞口外英舰进入长江迎接这两个行动,作为必须坚决打击的一个前提条件提出来的。电文称:“假如英舰‘紫石英’号采取逃走手段,并有吴淞口外英舰溯江上驶迎接紫石英,我如不打,让其逃去,则英美看出我方弱点,不足以树立威信,故似以坚决打击为适宜。”因此,他同时要求总前委及三野要“重新考虑”,“并部署从镇江至吴淞沿江两岸足够的炮兵打击事宜”。

  基于的这一最新指示,针对南京市委报来康矛召与克仁斯7月5日谈话要点,周恩来起草并经修改的复电重申了这一新方针,但却将“紫石英”号逃走与吴淞口外英舰进入长江迎接这一前提分开了。言外之意,“紫石英”号单独逃走,也要全力阻击。其电称:“我们的态度应坚守不接受我方条件即不许开走的原则。如偷走,定予阻击,并准备沿江的炮火,防止英舰来接。我方条件即英方须承认‘紫石英’及其他三舰未得我军许可侵入中国内河及战区之基本错误,并同意经过双方指定代表继续谈判解决有关英方道歉赔偿问题,我方可同意英舰“紫石英”先行驶离我国领水。在执行此条件时,必须经过双方以书面证明之代表正式换文后,方能认为有效。如英方图以口头声明了事,则绝不容许,宁可让其拖延,并准备阻击其偷走。”

  7月11日,康矛召与克仁斯再度见面,双方已开始互相指责,完全找不到共同话语了。但几天之后,情况又有所变化。关于这一点,不难在7月14日周恩来以中央名义给南京市委并告华东局的指示电中,发现一丝策略调整的迹象。

  指示电上来就说:“目前英美间正发展若干矛盾,如果英国方面有意于解决‘紫石英号’问题,则只要他们肯以书面承认未得我方许可径行侵入或开入中国内河及战区的错误,并保证在‘紫石英号’开走后仍接着来进行有关道歉赔偿的谈判,我们即可让‘紫石英’开走。”当然,指示电并未改变刚刚确定的“阻击其偷走”的立场,也同意南京市委提出的,应由袁仲贤统一指挥江防炮兵层层阻击的提议。电报称:“如果英国方面无意于正式承认错误,则必须准备阻止其强行逃走。在阻逃的部署上,同意袁仲贤统一指挥江防炮兵。‘紫石英号’如真要强行逃走,我们应以炮兵阻其行驶。”但和几天前的指示不同的是,电报对炮击的程度做出了明确的限制:“只要‘紫石英号’肯停驶待命,我们即不应继续炮击,而应令其开还原地。只有‘紫石英号’在我开炮后仍然抗命逃走,警告不听,才可继续并加重炮击。但亦不应主观上先有击沉的决定,而应以能阻止其逃走为一切部署的目标。”

  促使这一策略变化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周恩来领导的中央外事组编译的几件反映英国国内政党在对华政策上意见分歧,而英国工党政府不愿参加美国政府组织的对华协调行动情况的新闻报道。这也是怎么回事会同意周恩来起草的这一意在限制炮击烈度的中央指示电。而就在同一天,也以中央名义专门致电东北局,提醒他们在处理沈阳美领馆事件时,“我们对英国旧领事馆人员的态度,应比对美领馆人员要好一些”。

  几天后,中央外事组开始按的要求,以《外事情报》为名,定期编译外电及英美时事资料,供等领导人阅读参考。从目前所知的读过的7月20、21日《外事情报》第二、三号,即能看出他这时阅读的侧重点在哪里。第二号的主题是《美国对华政策的新发展》,毛读后未留下任何记号。第三号的主题是《英国最近对华政策动向》,毛看得很仔细,边读边画出了他认为重要的句子。其中被画了线的英国政界和报界的主要言论是:“应实事求是的承认他们是一向与我们有着多年关系的伟大国家的事实上的政府,我们别阻止两国邦交的建立”;“我们一定要与建立关系”;“除非与建立友好关系,要在亚洲及东南亚对付是不可能的”;“英国想争先承认中国人民政权,又想组织太平洋区域联防”;“英国正在官方指示之下,公开寻求与建立通商关系”等。

  对于把美国视为主要敌人的来说,慢慢的变多地发现美国和英国在对华政策上的分歧,不可避免地会促使他重新考虑在外交策略上调整对英态度的必要性。比如,7月22日,就以中央名义致电华东局和南京市委,开始强调:“英、美两国在中国问题上有矛盾,我们应当利用这个矛盾。请你们在确定的一般原则下运用的时候注意到这一点。对某些态度较好的英国人,略为给一点好看的颜色。”

  但是,重新注意到要在外交策略上区别对待英国,并不等于对“紫石英”号的处置策略马上就会发生改变。直到7月下旬,仍旧坚持,只要是通过谈判放走“紫石英”号,英方就必须承认错误。故在周恩来7月24日起草,并经同意发出的中央致南京市委并华东局的电报指示中,仍可以很清楚地看到,中央虽然希望“克仁斯及布朗特有低头认错的某些征候”,但对此并未抱以希望,反而明确要求说:“如果克仁斯仍无认错的可能表示,则我方便应坚持原来主张,不作任何妥协。”

  几乎就在周恩来发出中央这一指示的当天,太平洋上空刮起的“格洛丽亚”(Gloria)台风就袭击了江浙沿海,中,长江水位开始猛涨。然而,早就估计到“紫石英”号可能会逃跑的中央,也包括长江沿岸负责阻击的炮兵部队,都未能意识到这场台风和它对长江水位上涨的影响会极大地便利“紫石英”号的逃跑,因此,中央24日的电报指示虽然强调要坚持原来主张,却绝对没注意到要进一步提醒此前已两三度提到的加强沿江炮兵指挥、部署的问题。

  5天之后,油料不足的“紫石英”号代舰长克仁斯借助长江水位较高、流速较急的环境,在巧妙伪装船身后,偷偷割断锚链,驾船顺流而下,乘夜连过三道炮兵阻击阵地,成功地逃出长江,与吴淞口外的英舰会合了。

  有学者认为,让“紫石英”号逃走,是当时已有意改善双边关系的中英双方所能找到的摆脱这一棘手难题的唯一处理方法,它也“是下令‘沿江部队可不予拦截’的结果”。晚年也讲过类似的话:“它说是跑了,其实就是我们让它走的。它当时的燃料不足,我们给了一点油。当时的形势是,如果‘紫石英号’不走,就使人下不了台,我们同英国的关系就会尖锐起来。我们主要是对付美国,不是以英国为攻击对象。”

  对此,上文的考察与叙述应该已经给出了答案。概括而言,6月10日确曾做出过可“让其逃去”,沿江炮兵“不要攻击”的指示。但6月23日已经改变10日的指示,自7月7日后更接连下令:“如偷走,定予阻击。”即使7月14日命令稍改,但不许其偷走的原则未变,只是提出不要以击沉为目的。这也就是说,当7月底“紫石英”号逃走的时候,“阻止其逃走”的命令并未改变。

  可以更进一步证明这一点的,是“紫石英“号逃走后三野代司令员粟裕和副参谋长周骏鸣联名写给的请求处分的电报,以及他们随后做出的检讨报告。这些都再清楚不过地说明了江防炮兵不仅没有接到放走”紫石英“号的指示,而且是力图按照中央要求阻止该舰逃走的。只是因种种原因,最后误击了商轮,却仍未能拦截住“紫石英”号。

  在8月2日这份自请处分电中,粟裕、周骏鸣主要检讨了炮兵防范不严和联络不切的问题。周恩来拟军委回电则批评称:不仅是防范不严、联络不切的问题,仅从误击了商船仍不能发觉“紫石英”号暗随其后,以致让其轻易逃脱一点,即足以见三野“炮兵平常训练不紧,技术不精”。对作战部队犯错误一贯比较宽容,这次一样主张“所请处分,应予免议”。但他还是在周恩来起草的这一电稿上专门加写了一句话:“对此事经过,应于检查后做出总结,教育炮兵。”这也是随后粟裕召集担任江防的25军、特纵首长及25军山炮团、江阴、吴淞要塞副司令、外交事务处等有关部门开会检讨,并于8月27日形成了检讨报告的原因。

  粟、周在检讨报告中写道:由于“领导上没明确对英舰‘紫石英’号的态度,究竟以俘虏看待还是以客人看待,有些模糊”。因此部队也就“没有予该舰以必要的限制,如限制燃料或派人上舰监视,或缴下武器”。对于中央后来防止该舰逃窜的指示,野司也“只是照样转令各江防部队对该舰‘不以击沉为目的’,而对如何达到不使该舰击沉,且又可以有效阻止该舰逃窜之目的,却未予各江防部队以具体指示,致江阴要塞机械改变原来(以击沉为目的)部署,变换了有效阻击的炮兵阵地,怕击沉了要犯错误”。这期间又恰好赶上台风,江阴要塞山下江水上涨,被迫将炮位移到山上,致无法水平射击。再加上“对英舰的熟悉航道地形乘夜晚偷跑及其逃跑时可能运用麻痹掩护狡诈想到的估计准备不足”,和“江阴(要塞)没有照明设备和江面巡逻”,“炮兵射击技术不高,对水上活动目标射击无经验,事前守备部队在干部、战士中普遍进行兵舰、商轮夜间识别教育不够,致该夜敌舰利用江陵号商轮掩护前进,而我25军炮兵反误击商轮”。

  当然,从“紫石英”号逃脱后,并未动怒,亦未处分任何干部,只是要求相关干部自我检查,然后教育炮兵的态度或可了解,他对“紫石英”号可能会逃走一点,也有一定思想准备。因为确实像后来说的,如果“紫石英”号不走,双方都下不了台,也不利于争取英国,以对付美国。故事情发生后,也很快就不再过问此事,与英国人员间的接触也变得热络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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